所謂「借名登記」契約,指真正所有權人是借名人,登記名義人是出名人,雙方約定一方(借名人)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出名人)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並經他方同意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的契約。
作者: Heli
禾禮地政士事務所
遺囑執行人得否持遺囑申辦股票繼承或遺贈過戶?
遺囑執行人得否持被繼承人之遺囑向公開發行公司之股務單位申辦股票繼承或遺贈過戶,仍須依遺囑內容審認其是否係依「被繼承人之指示」而屬「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務」之範疇而定。
大陸地區人民及大陸配偶,如何繼承台灣地區遺產?有何限制?
大陸地區繼承人辦理繼承應備文件及流程?
耕地出售-優先購買權探討
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 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何謂「代筆遺囑」?法定要件為何?
所謂代筆遺囑,就是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由他人筆記、宣讀、講解並經遺囑人認可之遺囑。
